核准文號:中區國稅民權三字第1010019773號
核准機關:財政部台灣省中區國稅局民權稽徵所
據財政部令 台財資字第1012201146號 令之「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於大買家網路量販店消費開立之二聯式統一發票將由財稅中心託管方式,不主動寄送,若需發票正本,請登入後至「訂單查詢」索取,大買家網路量販店亦會將發票號碼上傳至電子發票平台,供網友查閱。(本作業規定全文)
一、電子發票
電子發票載具是記錄電子發票資料工具,消費者於「填寫訂購資料」頁時選擇開立電子發票,系統將會優先以網站會員帳號(即大買家帳號)做為儲存電子發票載具,消費者亦可另選擇共通性載具儲存,本網站可使用發票載具請見下方圖示:
大買家網路量販店會員載具 |
自然人憑證條碼載具 |
手機條碼載具 |
|
 |
 |
消費發票將會優先以網站會員帳號儲存 |
亦可使用共通性載具(需至財政部電子發票平台申請及下載) |
二、發票載具歸戶作業
【發票載具歸戶】是指將您手上有的各種載具,全部登錄到你的自然人憑證或手機條碼載具(任一) 統一管理。歸戶作業統一由「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平台」處理,完成歸戶後,將由「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平台」進行發票對獎領獎相關通知及作業。
● 手機條碼載具及自然人憑證載具歸戶,請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平台進行。
● 「大買家網路量販店會員載具」需透過本網站進行會員身份認證,歸戶方式請見下方圖示:
請至 大買家網路量販店 > 我的帳戶>資料維護 >發票載具歸戶,點入「發票載具歸戶」連結,頁面將會轉導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進行發票載具歸戶作業。

三、訂單發票流程

四、退貨發票流程

更多詳細說明>>退換貨流程
在您付款完成、出貨後,大買家網路量販店就會開立電子發票(三聯式發票除外),並寄email通知您,
您可隨時到訂單查詢頁查詢您的發票資料或索取正本。
查詢介面請見下方圖示:


五、電子發票作業重點說明
- 所有二聯式發票(未打統編、抬頭者)皆於發票開立後,以Email方式通知客戶,並於訂單查詢頁呈現發票檔,如您有需要,可按下索取紙本發票,即可索取發票正本。
- 三聯式發票(有打統編、抬頭者),將於交易完成且確認無退貨需求後,列印寄出至訂購時所指定的發票寄送地址。
- 每逢單月26日系統將自動對獎(已索取除外),若您幸運中裝,大買家網路量販店會以email通知,並以掛號方式獎中獎發票正本寄送給您。
六、節錄「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說明之
根據財政部 令台財資字第1012201146號 令 訂定之「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之第十五條:
營業人於網路上銷售貨物或勞務予非營業人且使用電子發票者,應於網頁明顯處提供整合平台網站連結,並於交易完成前將下列事項告知買受人,提供買受人接受電子發票或索取電子發票之選擇機制
本作業辦法,全文請見電子發票作業平台公告之內文:「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
有關見電子發票作業可參見電子作業平台:
常見問題 Q&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