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保護法聲明

大買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對於當事人個人相關資料保護之責任,一直努力改進,讓大家安心是本公司對於當事人服務的堅持與宗旨!為了保障當事人權益及落實法令遵循,本公司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稱個資法)第8條第1項的規定,向當事人告知本公司依法蒐集當事人個人資料時,必需告知的各款事項。

一、蒐集之目的:

  1. 為提供當事人虛實購物、商品服務、優惠或活動訊息露出、諮詢之目的使用。
  2. 為提供行銷、市場分析、統計或研究、或為提供會員個人化服務、商品服務、售後服務等加值服務之目的使用。
  3. 人事行政目的使用。
  4. 其他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章程所定業務之需要。

二、個人資料之類別:

  1. 包括但不限於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護照號碼、居留證號碼、職業、電話、 地址、電子郵件信箱、家庭、教育、財務情況及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之資料等資料。

三、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1. 期間:

    各交易資料庫:提供商品或服務之契約期間及保存期間、依相關法令就資料之保存所訂保存年限。
    員工人事檔:營業存續期間。

  2. 地區:

    中華民國境內
    因辦理相關交易之第三方所在地區。

  3. 對象:

    本公司、與本公司簽訂合作契約之第三人。
    法令或主管機關要求所為之通報機構。
    配合提供予依法令執行之公務機關。

  4. 方式:

    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5. 公務機關業務需要。
    本公司營業登記項目或章程所定之一般行政及業務需要。
  6. 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二十條規定之利用。

四、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當事人就本公司保有其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

  1. 得向本公司查詢、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而本公司依法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2. 得向本公司請求補充或更正,惟依法當事人應為適當之釋明。
  3. 得向本公司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惟依法本公司因執行業務所必須者,得不依當事人請求為之。

五、當事人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

  1. 當事人可以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但是,當事人若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本公司 將無法進行必要之審核及處理作業,致無法提供當事人相關服務。
  2. 當事人可以至本公司各通訊處、分公司或客服專線(04)3707-5600。針對個人資料,行使請求答覆查詢、提供閱覽、製給複製本、更正、補充、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權利。

本公司隱私權政策,請參閱  隱私權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