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換貨Customer Services
退換貨服務
退、換貨流程

於購買日起30天內將完整退、換貨商品(含紙箱、配件、贈品 + 信用卡、銷貨明細表、發票、保證卡)至
國光店: 1F 顧客服務中心或北屯店: 2F 顧客服務中心辦理。下列商品因特殊考量,退換貨時間期條件如下:

  1. 生鮮商品:於購買日起3日內。
  2. 日配冷凍/藏商品:如因商品瑕疵於購買日起7日內。
  3. 各店保有退貨商品核准之權利。
退、換貨注意事項
  1. 為符稅徵作業要求,發票上有統一編號,退貨時須攜帶公司統一發票章辦理退貨。
  2. 信用卡結帳之商品,請本人持結帳時使用之信用卡及簽帳單存根聯親自辦理退貨。
  3. 使用大買家商品禮券結帳者,退貨時僅開立折讓單抵用,於本賣場消費使用。
  4. 不符合退貨條件者,如可換貨,則以換貨方式辦理。
下列商品恕不能退、換貨
  1. 購買日期已超過30天之商品。
  2. 菸酒商品。
  3. 已拆封之消耗性商品 ( 如:電池、軟片、菸酒、寵物罐頭飼料、國際、虎牌、象印、東芝、飛利浦、SONY品牌家電不適用30天退換貨條款 )。
  4. 有衛生疑慮無法再銷售之商品 ( 如:內衣褲、刮鬍刀具 )。
  5. 業務代表接洽的大宗商品。
  6. 已辦理過戶手續的機車。
下列商品只能換貨,恕無法接受退貨
  1. 智慧財產權商品(如:電腦軟體、書籍、已拆封之有聲出版品CD、DVD、IC卡、遊樂卡夾…)。
  2. 屬高流行性、高單價商品,恕無法接受退貨。
  3. 如有新品故障,請於結帳日起"七日內"攜帶發票、明細表、信用卡及原配件包裝辦理新品換貨手續(僅提供更換相同型號商品),七日後者以送修方式處理。
  4. 金飾品、3C數位家電、電腦相關產品7日內接受瑕疵換貨,恕不接受退貨。
  5. 專櫃部分:7日內接受瑕疵換貨,恕不接受退貨。